为规范和整顿我国人类辅助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技术的医疗市场行为,保证其安全有效、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地开展,不断提高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管理水平,使其逐步走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1年2月20日颁布的第14号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第15号令《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及卫生部卫科教发[2001]143号文件公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卫生部组织专家分别对重庆、江苏、浙江、江西、海南、湖北和湖南省市卫生厅(局)审核、申报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论证和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严格的回避制度。
根据专家的论证报告,卫生部决定批准以下医疗机构可以开展辅助生殖技术:
1、 批准重庆市妇产科医院生殖与遗传研究所可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2、 批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可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供精人工授精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3、 批准浙江省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可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4、 批准江苏省人民医院可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5、 批准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医院可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6、 批准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可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 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7、 批准湖南省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原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可以开展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和供精人工授精;
8、 批准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可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批准以下医疗机构可以设置精子库:
1、 批准重庆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可以设置精子库;
2、 批准江苏省人民医院可以设置精子库;
3、 批准湖南省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原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可以设置精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