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的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2000元,公司扣我800元合理吗?

2025-03-20 05:51: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的情况建议你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仲裁事项及要点如下:
1、辞职理由必须认定,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扣金额超过了法律规定。
2、按上述理由辞职,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单位没有建立公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属违法行为,你可要求公司补充建立,并补交所有相关费用。
4、裁决或调解结果可能有二:一是退回你800元钱,不要你赔了。二是用你诉求所得与应赔额相抵,余额兑现。
5、你自己要认真按上述规定算好帐,孰重孰轻,在仲裁时才好坚持自己的主张。
6、你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实惠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回答2:

法律是对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而言有效的。而且在当时你签字自愿被扣除800元,而且是你本人自己承认错误并且愿意承担损失的,所以这些钱难讨回来了。

就算拿回来也是几百,建议你还是不要为这几百块计较花费心思了。你要认识错误,今后工作上要专心认真。另一方面,你要知道社会是很残忍的。。所以你要自强,多学点东西,将来争取自己创业当老板。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祝福你

回答3:

我觉得既然你们公司都扣除你800元工资了,你就不该辞职了,我觉得不该扣你这么多。

回答4:

但你签字了

回答5:

一分不能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