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这么处理不正确。你与公司的争议是:养病期间算病假还是矿工,公司以你提交的证据材料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为由,认定为矿工,是不正确的。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涉及劳动者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依你所述,公司在制定该制度时并没有协商或公示,因此,该制度无效。
2.你该怎么办?建议你找公司的工会,请工会协调处理此事;如果没有工会,可以找公司的法律部门或领导,将你的实际情况说一下,公司的事其实就是领导一句话。
3补充问题: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不能起诉,因为该纠纷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争议。仲裁理由就是公司的制度制定程序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并请求裁定你的病假有效。
4.个人意见:申请仲裁是免费的,但一旦仲裁,还是会给你以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建议你还是先找领导汇报一下你的实际情况。
申请医疗期应当由医院休假证明为准,公司规定不合法。
劳动法没有这方面规定 这是企业内部的规定 只能与公司协商解决
1、单位的处理不正确。
2、劳动法合同法里没有这方面的详细规定。但是《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规定了职工享有医疗期(3-24个月)。
3、你单位的规章不合法的,因为你有出具的病假条。
4、虽然单位违法,但建议你以协商处理为好。可以找单位与你关系较好的领导,请求其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