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2月15日—1142年1月27日)
民族英雄、军事家、武术家、抗金名将。字鹏举,谥武穆,后改谥忠武。追封为鄂王。相州汤阴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汤阴县城东30里的菜园镇程岗村)人
岳飞品行
一:廉洁奉公。
二:严以律子,厚以待人
三:令出如山,赏罚分明
四:不纵女色
五:事母至孝
详细介绍:
岳飞品行
一:廉洁奉公。
衣——全家均穿粗布衣衫,妻子李氏有次穿了件绸衣,岳飞便道:“皇后与众王妃在北方(靖康之难时被金兵俘虏)过着艰苦的生活,你既然与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穿这么好的衣服了。”自此李氏终生不着绫罗。
食——与士卒同例,部队补给艰难时,则“与士卒最下者同食”。有次受地方官招待,吃到“酸馅”(一种类似包子的面食)这种在官员富商们看来很普通的食物时,惊叹道:“竟然还有这么美味的食物。”便带回去与家人共享。
住——茅屋军帐,与士卒同甘共苦。高宗曾要在杭州为岳飞建豪宅,岳飞辞谢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财产——南宋诸大将无不豪富,张俊为防盗,铸一千两一个的大银球,称为“没奈何”,堆满大屋,退休后尚有每年六十万担租米的收入。而岳飞被害抄家时,总家产只有三千贯(约合二千多两银),且其中含有数千匹麻布,显然也是准备用于军队的。
犒赏——战时,南宋对军队犒赏极厚,岳飞从来不取一文,全数分给将士。有次一名部将贪污赏银,立斩。
二:严以律子,厚以待人
除了自己俭朴淡泊,刻苦励志外,岳飞对子女教育很严。要求他们每天做完功课后,必须下地劳作。除非节日,不得饮酒。宋时有“任子恩例”,官员品级越高,子女可享受的官阶越高,次数越多。岳飞勉励儿子们“自立勋劳”,仅用了一次“恩例”,还是为老上级张所之子张宗本而用。而岳云屡立殊勋(多次战斗中“功第一”),岳飞却多次隐瞒不报。为此张浚说:“岳侯避宠荣一至此,廉则廉也,然未得为公也!”(岳侯躲避荣耀到了这个地步,廉洁固然是廉洁了,却不见得公正)岳飞答道:“父之教子,怎可责以近功?”(父亲教育儿子,怎么能让孩子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又说:“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若使臣男受无功之赏,则是臣已不能正己而自治,何以率人乎?”
岳飞前妻刘氏,在战乱中抛弃婆婆和儿子改嫁韩世忠手下小校。岳飞得知后送去500贯资助她,这才另娶李氏。
虔城百姓暴乱时曾惊扰孟太后车驾,被岳飞平定后,高宗密旨屠城,岳飞冒险屡次求情,保全了一城老小。
三:令出如山,赏罚分明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是岳家军的口号,也是真实的写照。损坏庄稼,妨碍农作,买卖不公……斩!在古代,令出不行者斩,很多军队做得到,号称损坏庄稼买卖不公斩的也不少,但真正做得到的,恐怕只有岳家军一支。所以岳家军所到之处,民众无不欢欣围观,“举手加额,感慕至泣”
严格的军纪外,又有浓浓的温情:士卒伤病,岳飞亲自抚问;士卒家庭困难,让相关机构多赠银帛;将士牺牲,厚加抚恤外,还“以子妻其女”(部将牺牲后仅余孤女无人照料,岳飞让儿子娶她),李氏亦时常慰问将士遗孀。如此赏罚分明官兵同心的军队,自然是“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四:不纵女色
南宋诸将中,唯有岳飞坚持一妻,且从不去青楼纵欲。吴阶曾花二千贯买了一名士人家(读书人家)的女儿送给岳飞,岳飞以屏风遮挡问道:“我家的人都穿布衣,吃粗食,娘子若能同甘苦,便请留下,否则,我不敢留你。”女子听了窃笑不已,显然不愿。岳飞便遣人送回。部将谏阻说不要伤了吴阶的情面,岳飞说:“而今国耻未雪,岂是大将安逸取乐之时?”吴阶得知后益发敬重岳飞。
五:事母至孝
母病,“尝药进饵”,亲自侍奉;母亡,赤脚扶棺近千里。岳飞认为:“若内不能克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在家里尚且不能孝顺父母,又岂能忠君报国?)
六:文才横溢,儒将风范
岳飞的文才自不必说,数十首诗词足以说明问题。除此之外,他爱好读书,书法颇佳,时人称“室有邺架”、“字尚苏体”(邺架,形容藏书极多;苏体,苏东坡书法甚好,岳飞学的便是苏体)。他还爱与士子文人交往,“往来皆高士”。
七:并非莽夫,极具政治智慧
岳飞既懂得与同事搞好关系(屡次主动与诸大将搞好关系,比如送刘光世部将战功,平定杨幺后送大船与诸将等),又懂得韬光养晦(比如任枢密副使时与韩世忠一起寄情山水),对立太子的重要性等政治事件看得一清二楚,但其性刚直,宁折不弯,不愿意谄媚逢迎权贵,更不愿意在国难之时迎合谈和派,屡次上书反对高宗与秦桧的投降行为,故必为宵小所忌。
八:武艺高强,武略非凡
岳飞精擅各种兵器,年少时枪术就“一县无敌”,长大从军后更是从未逢敌手(战阵厮杀单挑时),屡屡阵斩敌大将。他不但达到了宋朝的最高射箭记录:三石,还具有极佳的准头,可谓“勇冠三军”。
作为方面统帅,岳飞的战略战术更是高明。战略上,针对金兵武力强盛而统治手段低下民众争相反抗的特点,他提出了结连河朔的方针,并取得了极好的成效。战术运用灵活。如清水亭战后,面对优势敌人,岳飞仅以黑衣兵百人夜袭,时起时伏,金兵惊扰极甚而败;如灵活运用步、骑特点,击破李成优势兵力;如针对杨幺军不得人心的特点,以困、抚相结合,结果让宋军屡攻屡败的杨幺水军,在岳家军面前不堪一击,一鼓而破;如利用金国内部矛盾,以反间计杀刘豫,沉重打击伪齐政权……
九:身先士卒,行若明镜
岳飞直至最后一战,都是身先士卒。官职不高时自不必说,升任通泰镇抚使后,为掩护大队和百姓过江,亲率后卫死拒南灞桥头,挡住金兵唯一去路,此役岳飞身被数十创,岳家军后卫战死无数;直到死前最后一场恶战:郾城之战时,还亲率铁骑突出阵前,都训练霍坚怕有闪失,上前劝阻:“相公为国重臣,安危所系,奈何轻敌!”岳飞回答“非尔所知!”见主帅亲自冲阵,岳家军士气大振,一举击破金兵。
岳飞首先提出“武将不怕死,文官不爱钱”,堪称封建社会官吏的行为典范。他廉洁避功、直言不讳、不纵女色、文采风流、治军严明、战功卓著…
生平简叙:
靖康元年(1126年)岳飞投军抗金,因屡立战功被宗泽提拔为统制(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军长)。建炎三年(1129年),宗泽亡故,金将完颜宗弼再次南侵,宋军大溃,高宗逃亡。岳飞时任江淮宣抚使司右军统制,率部转战广德(今属安徽)、宜兴(今属江苏)地区 ,并于清水亭等战大败金兵,一举收复建康 ,又追击兀术四战四胜,实现了老将种师道“(金兵)半渡而击”的未竟遗愿,升任通泰镇抚使。
绍兴三年(1133年),金扶植的伪齐刘豫政权派军攻占襄阳(今属湖北)等郡。次年四月,岳飞自江州(今江西九江)挥师北上,大败刘豫军,收复六郡,因功授清远军节度使。
五年(1135年)夏,宋廷疑杨幺勾结伪齐图谋南宋,岳飞受命击破杨幺军,彻底消除内患。六年(1136年),任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 ,举兵奇袭刘豫军 ,以部分兵力东向蔡州(今河南汝南)诱其来攻,主力自襄阳出击伊阳(今河南嵩县),收复今豫西、陕南大片失地。七年(1137年),岳飞乘金朝废除刘豫之机 ,提 出举兵收复中原的主张 , 后多次上书反对与金议和,均遭高宗和宰相秦桧拒绝。
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约南进。岳飞遣将联络北方义军,袭扰金军后方,自率主力北上,在郾城、颍昌诸战中击败金军主力。正当岳飞行将渡河时,高宗 、秦桧诏令各路宋军回师。岳家军孤军难支被迫撤退,恢复中原的计划功败垂成。
次年(1141年),回临安,被解除兵权,改授枢密副使。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高宗、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 。其子岳云和部将张宪也惨遭杀害 。宋孝宗继位后为岳飞平反昭雪 。淳熙五年(1178年),谥武穆。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追封鄂王。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改谥忠武。
他对内平乱期间,不经朝廷允许私自整编叛军,义军.私吞杨幺财产,并私下分给大批军官和亲信"
笑,这个说法从哪里得来?出处何在?有何根据?为啥当初秦大丞相等人不拿这个攻击岳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O:「(绍兴五年六月丁巳)是日,湖贼黄诚锺仪至潭州都督行府。湖寇既平,得丁壮五、六万人,老弱不下十余万,张浚一以诚信抚之。乃更易郡县奸赃吏,宣布宽恩。命岳飞进军屯荆、襄,以图中原,浚率官属泛侗庭而下。(《张浚行状》云:『湖寇尽平,老弱不下二十万。』而《日历》云:『降贼二万七千户。』不言人数,今且云不下十余万,庶不失实。)时淮东宣抚使韩世忠、江东宣抚使张俊皆已立功,而飞以列校拔起,世忠、俊不能平。先是,飞皆屈己下之,数通书,俱不答。及飞破杨太,献楼船各一,兵徒、战守之械毕备,世忠始大悦,而俊益忌之。」
平杨幺之后,大部分善后都是有张浚直接处理,岳飞也只是听从吩咐而已。而且还把自己应得部分分给韩家军和张家军,这种做法,是阁下你所说的“私下分给大批军官和亲信”么?
"岳飞从一个下等军官成长成一位,土地千亩,兵力强大的大军阀,大地主"
这个大地主的称呼,可以用在宋朝大部分将领身上,惟独不能用在岳飞身上。
以下摘自〈岳飞新传〉
“当时的武将大都是贪婪的土地兼并狂。张俊每年收租达六十万石(另一说为—百万石)。他的子孙一次捐献给朝廷十万石租米,清单上分别开列了江东和两浙路六个州府所属十个县,共计十五个庄的租米数额。他家还将淮东路真州和盱眙军的田产捐献朝廷, 共计三万七千多宋亩。
刘光世驻守淮东时,派遣“干当使臣”掠夺民间膏腴良田,光 上报给宋高宗者即达三万宋亩,实际上决不止此数。②韩世忠曾向 宋高宗提出要求,愿用三万八千贯钱购买江南西路临江军新淦县没官田宅,后又提出要买北宋奸臣朱勔的平江府南园,请佃官田一千二百宋亩,宋高宗顺水推舟,全部赐他。宋高宗还认为韩世忠 “持身廉”,将著名的永丰圩赐他。韩世忠力辞,就算是廉上加廉。他家每年所收租米多达几万石。③刘光世部将郦琼,其地位次于王德,约相当于岳飞部下的张宪,他在镇江府也有四千三百宋亩水陆田。④
岳飞从一个普通的耕夫,骤然升迁高官后,故乡汤阴县的岳氏宗族不能忍受女真贵族的奴役,便闻讯纷纷南逃,投奔岳飞。为了安置其宗族,岳飞在江州庐山之南,先后购置田七宋顷八十八宋亩,地十一宋顷九十六宋亩,水磨五所。宋时南方所谓“地”, 往往是指瘠薄而出产甚少的旱地。岳飞的近十二宋顷地中,只有 九十一宋亩是熟地,其余都是荒地,故田地的收入,主要指靠这七八宋顷水田,“尽以赡守家者”。此外,岳飞还先后盖造或购买房廊、草屋和瓦屋四百九十八间,其中三十八间建在江州城中,作为自己私宅,其余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庐山的岳家市。岳家市既是岳母葬地,又是岳氏宗族的聚居地。
岳飞在江州购买或建造田地、房产,固然是准备将来功成身退之用;但在他生前,主要的受益者自然是其宗族。岳飞的田产主要用于出租,抑或宗族自耕,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今已不知其详。但是,岳飞即使按其正常的俸禄收入,也足以购置远远超过上述数字的田地、房产,他却并未如此购置,故他的田产远远少于同时代的武将,则是确定无疑的。
伟人!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