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上诉请求的前提就是维持一审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上诉被驳回的理由一般有这几点:一,上级法院同意一审判决;二,你上诉的材料和证据准备不充分或是有作假嫌疑;三,你的上诉程序不符合规定,比如上诉的法院级别不符或是上诉时间超过上诉有效期限。
所以同意一审判决而驳回只是其中一种情况而已
答案者爪错了重点
我国上诉审判只是正对上诉请求
而不是一审判决的全部
即使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也只是表示诉讼请求不被认同而不是一审判决被同意了
这是个根本性和纯理论性的东西
如果要找例子 每一个二审都算
上诉是基于不服判决提起的,二审法院驳回你的上诉自然是觉得一审是正确的啦~~
不是,要是法院同意一审判决会开庭审理作重新判决,你的是被驳回说明在某些方面成在问题,驳回的情况有很多,具体要看你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