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如下:
1、本质区别不同
合同诈骗是指,行为人是否具备签订、履行合同的条件,是否创造履行合同的条件。既没有履行的芹轮客观条件,又没有创造履行条件,说明行为人没有真正履行合同的诚意。
合同纠纷,开始签订合同时,并无明显的骗取故意。本身也具有合同的履行能力,但合同签订后,抱着能履行则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积极努力,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失,而将较大数额财物归自己一方非法所有或占有。
2、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
根本无意履行合同,不想承担合同义务。只想单方享受权利,没有实际履约行为,这种行睁首键为应属利用合同进行诈骗。
合同纠纷是指,签订人有履约能力,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但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条款。造成的履约行为属于合同纠纷。
3、处理结果不同
经过法院认定,合同成立过程中及其内容是否具有欺骗性。利用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从合同的要约或承诺到签订的过程,一般都充斥着欺诈行为,并且往往容易使对方轻信这种带有骗签性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依法办理。
合同纠纷虽然也有一定欺诈性质,但它是局部的、某一方面悉巧的,并不是从本质上的虚假。从合同的内容上看,属于合同纠纷的,合同主要条款一般比较确切、实际、公平,双方权利、义务比较对等。经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判,如果不按判决执行的,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庭就行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诈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纠纷
(一)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1、行为人从签订合同时起就具有骗取的动机和目的。2、开始并无明显的骗取故意,本身也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但合同签订后,抱着能履行则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积极努力,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失,而将较大数额财物归自己一方非法所有或占有。3、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无诈骗故意,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因履行困难,或因其他方面的动机,行为人的主观意念发生了变化,想无偿地非昌游法占有或所有签约对方的财物或其它标的。4、行为人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内心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对于是否履行义务,是否非法所有或占有他人财物,内心还没有确定的意念,或者对自己最终无履行约能力还没有明确的认识,主要指行为人实际上并非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二)从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衡量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除从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上区别外,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签约后有无履约行为如何,是另一关键因素。判断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意愿的主要客观根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三)从具体情节、后果上区别。正确认定是否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不仅要从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方面考察,还要从具体情节、后果上进行对比分析上,这些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稿迅迹,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键并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有某些欺骗性的因素,则前者是合同诈骗罪,而后者是合同纠纷,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在实践中,区别二者分界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氏顷孝,只能定性为合同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有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既可能是合同诈骗犯罪的一种形式,也可能是乎冲合同纠纷中的民事纠纷。又如,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歼稿合同的行为,既可能是行为人出于经营困难造成的,也可能是行为人见利起意,在履行中滋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拒绝履行自自己的合同义务,也就是说既可能是合同纠纷,也可能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合同纠纷,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其侵害的是合同产生的债权。而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其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两者区分的关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或骗子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目的认定是非常困难的,例如虚设担保固然是合同诈骗的种手段,但不能据此认为凡是虚构担保的行为都是合同诈骗罪。行为人虽然虚设了担保,但目前是为了通过合同的履行来实现商业上利润的,则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围。行为人签订合同后,事实上没有履行,但没有履行并不一定是合同诈骗,可能是行为人的经营困难造成的。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两者进行区分:(1)主观方面: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明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而虚构隐瞒事实真相,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还是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用夸大履行能力的方法,使对方产生错觉,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过到谋取一定利益的目的。(2)履行能力,行为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和担保,还是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担保。(3)欺骗手段的程度。行为人是隐瞒真相、虚构履约能力还是只在数量,质量等方面有某些不实之处。(4)履行合同的行为。订立合同后,行为人是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行为,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坐等对方履约上当,在获得非法利益后,推托、搪塞甚至逃跑,还是对履行合同有较积极的态度,既取得一定的利益,同时又承担一定的义务。
因此,对两者界限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人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经济利益。而要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必须从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采用欺骗手段以及履行合同的行为,违约后的表观等几个方面分析、判断。还有很多,你可以看看这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http://bbs.bztdxxl.com/read-htm-tid-123872.html
先来看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刑法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芦稿凳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的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的目的。这里所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包括本人对非法所得的意图占有,也包括为单位或者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意图占有。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的秩序;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包括以下五种方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骗取财物.这是犯罪分子一种惯用的伎俩。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往往就使对方当事人对其履约能力和诚意信以为真,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其犯罪目的就已实现,然后便逃跑、隐藏、躲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是陪旅概括性规定,由于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上不可能穷尽,有必要规定这样一个弹性款项,便于司法机关具体掌握,并避免犯罪分子人逃脱法律的制裁。
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的行为,除需具备上述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敬尘罪。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分在于:
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利用经济合同实施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合同纠纷往往是合同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担保,只是由于客观上的某些原因,虽经多方努力仍不能履行合同而使对方当事人遭受严重损失所产生的纠纷,造成纠纷的当事人并无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合同欺诈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是以诈骗取钱财为目的,合同欺诈的行为人主观上虽有诈欺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目的是为了进行经营,并借以创造履约能力。
涉嫌”合同诈骗”可到犯罪地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控告;而对于合同纠纷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通过民事诉讼(起诉)的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