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准则列管理费用,影响当期损益;
按老准则,列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我觉得还是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归集,在开业后一次摊销到管理费用中。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等
新会计准则下,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原会计制度下,先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即“管理费用”科目。注意,试生产期间也属于开始生产经营。
此外,要注意会计与税法形成的差异年终汇算清缴时应做纳税调整。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