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只要劳动合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是有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自己,若单位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合同规定是三个月的试用期没有超过《劳动法》最长六个月的规定,是合法的,劳动合同依法应当给你一份,但是现实中许多单位都是自己保存劳动合同,这虽然违法但是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另外该合同有你本人签字,即使存在笔误(姓氏少写了一笔,非常明显),如果该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是有效的。
只要是合同双方就某些事项达成一致协议而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具备合同有效的要件不管是一份还是两份都是有效的
你已经签名了就有效力。你应该签名前就索要合同副本才对。
有效。但是这种单位最好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