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高分悬赏)

2025-02-23 18: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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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提供的事实不是很详尽。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房屋是公产还是私产,如果是公产房,承租人可能是你的祖父,祖父去世,政府拆迁歀补助的是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你姑姑们就可能没有权益。如果是私产房,房产为您爷爷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没有其他继承人、无人丧失继承权等前提下你的四个姑妈和你(属于转继承)五人共同继承,一般平均分配,即每人得房产的五分之一。户主不等于产权人。你的委托书权限不一样,最后需不需你签字也不一样。

回答2:

我觉得这个问题首先要丛继承法上分析。如果没有遗嘱,你们三口和爷爷生活在一起,说明你们承担了赡养的义务,可能姑妈们没有承担或是只哟一点点,那么你父亲应该得到全部房屋或者绝大部分房屋。而且你和母亲没有房着在继承法上也是要考虑的方面,完全有可能法院把全部的房子都判给你们母子,你的背景交代的不是特别清楚。如果姑妈们也负担了很多赡养义务,人家来分钱在法律上是完全没哟问题的。但这时候你们要和他们协商多给你们分点,毕竟是一家人嘛。
户主和房子产权人不是一回事。看来你是个成年人,那么你的委托书里给你妈和姑妈多少权力就决定着她们能否做主。所以你最好只写她们去商议价钱,不给她们拍板的权力,这样最保险。

回答3:

户主和产权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你爷爷名下的产权房,你爸和姑妈各继承1/2产权,这是有法可依的。由于你爸不在了,由你代位继承。
拆迁补偿无论是货币还是安置房,各1/2是合理的,是继承权的实现,同你姑妈家有没有房子以及要不要你委托签字等都没有关系。

回答4:

1.房产为您爷爷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您的四个姑妈和您(属于转继承)五人共同继承,一般平均分配,即每人得房产的五分之一。(注意,上述分配是在没有其他继承人、无人丧失继承权等前提下得出的。)
2.户口本上的户主和房屋产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产权证登记的您爷爷的名字,属于您爷爷的遗产。
3.不知道您的委托书如何书写的,如何授权的,如果写明可以由受托人签字的,则您姑姑可以签字确认;如果没有,则需要所有继承人签字。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5:

虽然你委托了你姑妈去谈房子的事情。
但是,你做为户主,没有你的签名,她们的签字无效。
户主本人必须也要签字。

这件事情的发生,令我挺心寒的,比较同情你。
兄弟,希望你今后一生平安!

一家人不帮一家人,反而因为一些利益而争论,甚至有些人竟然能反目成仇!
我只能说句不客气的话,你姑妈们,太没亲情,没人情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