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2024-11-24 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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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993年11月14日通过的文件。

内容详情

1、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经过十多年改革,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正在转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迅速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广泛展开,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

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解决许多极其复杂的问题。十五年来,我们已经走出一条卓有成效的改革之路,积累了丰富经验。

实践证明,毫不动摇地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我们就能够经受各种考验,顺利实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回答2:

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 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回答3:

里面有很多方针,但觉得最重要的应该是: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