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宗教
在很多时候,它被纳入到道教之中。但很多的研究倾向于将他单独列为一个宗教。目前中国传统宗教是十大宗教之一。 其信奉的神祗,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英雄式人物神,如关羽、妈祖等。二是专司某种特殊任务的保护神,如保护村落的土地庙。 在中国南方,如浙江、福建、广东等地,中国传统宗教的信仰相当广泛。 中国传统宗教没有全国性的组织。
由于没有全国性的组织,加上被认为与现代文明不完全适应,政府对中国传统宗教一直没有正面承认,包括公民个人在内,往往将其视为“封建迷信”而不加重视,自然更谈不上保护。不过在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后,对中国传统宗教的发展,逐步采取默认的态度。这中间很大原因是中国传统宗教背后对地方旅游业的促进,以及在社会急速变化时期所客观发挥的稳定民心功能。这在东南沿海各省尤其明显。近年来,在保护地方文化,促进地方旅游业的大旗下,一些地方传统宗教活动中心,得到了重建或扩建。
人类因为对大自然的畏惧而产生宗教,初民的宗教崇拜对象就是各种自然现象,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原本信奉的是多神教,有系统的宗教(佛教)传入是在汉代,中国人自己开发的宗教是在汉末三国之间的五斗米道。到了唐代,佛教、道教都获得空前的发展,到了明清,民间已分不清佛教和道教了。解放后,毛主席明确的宣布中国人有绝对的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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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一词的来历
中国文化认为:有一个创始人、有崇拜对象为“宗”;有一群追随者,有一定的祭祀仪式为“教”;西方文化的宗教religion是从拉丁词“re”和“legere”演变来的,意思是“再”和“聚集”,就是一群人为了一个目的聚集在一起的意思,发展到有同一信仰,同一信念,为了这一信仰而到了不畏生死的地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文中,宗教这个词,与英文的religous beliefs的含义本来并不对等。本来在中文中的宗教,是佛教的术语,并不是现在的内涵和外延。比如历史上,中国的道教,即不用这个名词来称呼。宗教这个词用来泛指所有宗教信仰乃是由翻译造成的词义变化。宗教这个词作为佛教专门术语的含义,即自证为宗、化他名教反而被忘却了。
宗教的起源
早在原始社会宗教就已经存在,它产生的根源和基础在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以及原始人对自然斗争力量的软弱。那时,宗教规范往往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
在最原始时代,在阶级分化发生之前,人类就开始了各种宗教活动。这一点在许多考古发现和历史记载中都可以知道。人是自然界最复杂的生物,特别在思想和精神方面比自然界其它生物都要复杂;而且人的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为什么人的思想活动,人对自然力的敬畏,对自然界种种现象的思考等精神活动会变成宗教这种社会性的活动呢?从原始宗教的产生来看,在管理人的集体活动的组织,如国家机器,还没有产生,科学和教育还十分不发达的时代,宗教是限制人的自然属性,保证和培养人的社会性的唯一有效的手段。从考古和民间传说我们了解到,原始宗教祭拜的是他们身边的东西,如猎人祭拜的是各种动物、山神;渔民祭拜的是河神、水神;采集人祭拜的可能是各种植物,树神、花神。这些祭拜对象既不是抽象的心灵之神,也不是唯一的主宰天地的神,而是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自然之物。而且,祭拜活动都是全体部落成员参加,由部落首领或者由所谓可以和神灵交流的祭师主持。所以,祭拜活动,不仅是一种仪式,而且是作为增强全体人员的集体意识的一种活动。可能后者才是祭拜活动的真正目的。至于,精神寄托、心灵安慰等祭拜和宗教的高级作用只是后来宗教的发展和在社会活动中普及以后带来的次要作用,而不是宗教成为一种非常主要的社会活动的根本原因。随着社会的发展,集体活动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国家这种高级组织形式的出现,宗教祭拜也越来越抽象,死人、鬼魅、幽灵等进入祭拜对象,宗教祭拜仪式越来越恐怖,甚至要用人来做祭拜奉物。这些行为如果说是精神寄托、心灵安慰就不大合理了,而解释为压制人的自然特性,支持加强人的社会性到是更加合理些。特别宗教的强调服从性,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是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所以,历代都有统治者特别热中于宗教仪式,有些时候他们还会利用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来推行他们看中的某个宗教,甚至于一些统治者把某个宗教定为国教与国家法令一致,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往往也是宗教的最高领袖。也就是为了充分利用宗教所具有的保证和培养人的社会性的作用.
宗教一词虽说是用法现在已存在一定的时期,但是今天为适应我们解密人类之谜首先要把它进行完善近似于更加合理的范围,因为这个一词囊括的范围之广,它可以包括神鬼之类,迷信之类,传说之类,道家,佛家,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东正教,以及很多教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