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多少?

2025-03-23 22:53: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误工费不是按照户口计算的,是按照实际损失的减少计算。

1、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是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计算;

3、实务中,对于固定收入者,一般要求索赔者提供工资单和税单,扣工资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

4、提供不了上述证明的非固定收入者,可以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5、无法提供近三年收入的,但能够提供其所处的行业和工作种类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的平均收入(可查询统计局数据);

6、以上均无法举证的,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回答2:

  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回答3:

农村的误工费很低,大约20多元。每个地区稍有差别。最好是双方调节,不行就起诉。

回答4: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这个是误工费的规定,你可以参考搜索你们当地的标准(上一年度),营养费要构成伤残,通过鉴定或医疗的意见处理。

回答5:

按你当地的收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