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来,二月十八号到期就得走!他们耍无赖说你没有提前通知,那根据规定,如果他们要继续住,就必须到期前15天来跟你续签合同,既然他们没来提前续签合同,法律上视为无意续约,合同到期就要走人。道理是在你这边的,你可以根据合同,找有关部门强制执行,并要求赔偿,及不予退还租房押金。
唉,兄台,我也遇到这种衰事了。07年4月1日签的合同,签的两年合同。租我房的人是个贱人,妈的,我以前租房子都是四百到四百五每月,结果他来租就硬压到了380元每月,我难得为了二十块钱给他扯,就同意签了两年合同,本来签合同是07年3月20几号,反正离4月还有将近一个星期,他说暂时不搬过来,又送了他一个星期时间作为搬家期。这两年来我们这边租房早就涨了不少,但因为我合同签的两年,就没有提任何要求,想照合同办事好些。今年四月一号合同就到期了,我觉得租房太麻烦,回报也太低,十多万的房子每个月就租三四百块钱,想把房子换成钱来找其它项目投资,也就没有理会这个人,想到时再说,但在这个月月初,这个家伙居然打个电话来,每次都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说限我二十分钟之内到他那里,他要付下个季度的租金给我了,还补充了一句,下个星期他就要出差,所以提前付,当然他还想按两年前380的租金继续租,我说付啥租金哦,合同已经到期了,他还不得了得很,说他要出去一个多月,要四月中旬才回来得到,还说我的是烂房子,我说我问了中介所的老板,都说我好房子最差也要租到四百五以上,这哥们居然骂涨啥子涨哦,后来晓得这个时候不加钱不可能,居然喊我给他安空调配冰箱,后来我又给他打电话,又说他已经出去了,等他回来再说,这个贱人还是个开公司的,他是把我的二室二厅的房子作办公室用,这么抠门,老子真的不想给他打交道了,现在不晓得杂个整,当时签的合同是中介所定的,上面写的是如果要收房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我们并没有续约,所以我肯定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他的。到四月一日我按道理就应该收回房子。但他又说要四月中旬才回来,妈的,这个B人,老子真想给他两个大嘴巴。
如果你合同没有注明的话,你肯定在理的,反正他也不讲理,可以找人连逼带诱让他滚出来。这种赖皮,真的没有什么语言,我两年一分都没有涨他的,以当时市场最低价租他,这个贱人肯定是个开皮包公司的,占便宜搞惯了,这次必须跟他斗硬。祝我们都能顺利赶走这种贱人,赖子,给这种人打交道真的很不爽,就很是少收别人的钱也不愿给他打交道的。你说是吧!
没这种规定!
提前3个月通知是当老板辞退员工是才提前3个月的
你提前12天提醒他们没什么违规的,但是按情理来说应该提前2个礼拜。
如果他们再不搬你可以去法院解决下,相信租你房的也是外地人,而本地法院应该会偏袒本地人一些,但是我的意见是最好给他们多一点时间去找别的房子。
然后再让他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