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遗产问题,请内行解答 高分送上

2025-01-03 16:03:4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chipinglee00已将继承人的顺序说的很清楚,但在这种情况下,对老人财产的继承本人有不同看法:
依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本案中,老人与妻子十多年前离婚,其妻子自然不能算继承人,他与兄弟间“少有往来”,而是他又是由他的亲侄子扶养,故他的侄子也依法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该意见第三十一条又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依该意见的规定,应当认定老人的侄子对老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对他应当多分或者由他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对老人的兄弟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当然,除去自己应分得的财产,侄儿还可以主张从老人的遗产中扣除他这些年赡养老人的费用。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第四款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0、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31、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回答2: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没有侄儿的财产……但是侄儿可以主张从老人的遗产中扣除他这些年赡养老人的费用,这个肯定没问题

回答3: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所说:如果照顾老人的亲侄儿与他没有法律上的抚养关系,那么第一继承人应该还是老人的亲兄弟。

回答4:

很混乱的问题补充,后面基本没有理解。

总之,没有遗嘱的话,老人的兄弟肯定能拿到遗产。

如你所说的话,侄子的行为可以认为是赡养行为,如能获得法院支持,也能得到部分遗产,至于你说的房子的事情,按照现有情况也是按照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的。

要么让老人立一份遗嘱吧,口头的也行,要有证人。实在不行就通过法律途径。

毕竟老人还在,现在太看重这个问题并不十分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