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前的工龄社保局怎样才能认定

2024-12-17 0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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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92年前的工龄的认定标准包括:92年前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则1992年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后因个人原因造成中断的,应当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开始计算。
一、92年前工龄社保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三、1997年底前国有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五、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工龄认定需要的材料:
1.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以),并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必须复印会计凭证里边的工资表,不允许提供后来在电脑上打印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必须提供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资表)。
3.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提供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4.需要本人档案记载,招工手续尤为重要,从招工正式职工开始计算,还有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如果档案里有中断,比如劳教,入狱服刑等,领取疾病救济费等不计算工龄的时间。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第六条 各地区应充分考虑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件涉及长远的大事,对企业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_的比例、发放养老金的标准和基金积累率等问题,要从我国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人口众多且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等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在充分测算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安排。要严格控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比例和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水平,减轻企业和国家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