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