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根据上面的条款,你算一算,看是否高利贷。如果是高利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这个是要还的,当初借钱的时候有个条款合同,那里是打勾或者是让你勾选才能点击借款按钮的,里面的条款都是在法律允许内的,而且你上网搜一下你我贷就知道这个算是借款公司里面的大公司了,你懂的!
你好。关于你的这个问题:
1、先来说说为什么申请了6.6万的贷款,实际到账确是4.5万,然后网络平台还要求你按照6.6万偿还本金。这6.6万与4.5万的差额2.1万,行业里一般称为“砍头息”,即将需偿还的利息在借款本金中提前扣除。
2、存在“砍头息”的情况下,本金是按6.6万计算OR4.5万计算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所以,本金应按照4.5万计算。
3、你以4.5万本金,结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年利率就可以计算出到底要还多少利息,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有权拒绝偿还,已偿还的可要求借款人全额返还。
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请问你贷了多长时间,国家法律支持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三倍,你算一下,如果超过了都熟违法。
凭本事贷到的,为什么要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