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不认可是完会没有道理的,你们按照政策,结婚后男方已经登记在女方户口本上,说明公安局也是按政策,认可他可以在女方户口上落户,既然已经落户,他就应该享受与女方一样的户口待遇,如果村委会坚持不认可,你可以找上一级部门去反映,争取早日解决。
结婚的风俗是男娶女嫁,女性结婚后户口应该移走,就不在是本村的户口了,你的户口不仅没移走,还把男方的招来了,如果你的孩子以后随母亲姓,村委会可以考虑,否则不认可。
不可能不认可,有结婚证的,户口可以迁出娘家入户男家的,村委不行去属范围的派出所搞,一定可以的!
村委会不认可,那你就不享受村里的待遇了,你当初应该先去村委会说明下情况。叫你岳父和老婆去找找村委会吧。
村委会不认可,你就不是集团经济成员,不能享受集团经济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