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异地身份证办理2(省内异地)

2025-03-23 0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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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四川各市州人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到四川省内其他地区的县、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可以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可凭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及证明之一,均可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具体包括: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只需要上述材料的一种即可,不需要所有都具备。
二、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领证:为更好地方便群众领证,避免群众因领证再次跑路,群众除了可以选择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外,还可以自愿委托邮政速递部门代为领证,投送到指定地点、指定人员手中。
三、临时来蓉群众身份证遗失的情况
1、需要住宿的,可到住宿地派出所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2、需要搭乘飞机、火车的,可到机场、车站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四、办理地点: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及各个区域公安局办证中心
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du.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c8854b82503122feff57a11&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