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授受不亲是封建社会礼仪的一部分,那具体什么程度算“授受不亲”呢?

2024-12-22 16: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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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古以来,中国都是礼仪之邦,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逐渐形成许多接人待物的礼仪。有些礼仪或风俗非常好,至今依旧有借鉴意义,值得世人认真体会和学习,但有的礼仪在现代人看来不可思议,可称之为糟粕。

所以,在学习古代文化过程中,要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此才能更好地提升自身学识与素养。封建社会中,女子地位相对低下,未出嫁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逛街购物几乎不可能。另外,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基本不存在自由恋爱的情况。成亲之后,女子不仅要相夫教子,还要遵从三从四德之规矩,稍微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就会面临被丈夫休掉的局面。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她们把贞节看得比性命都重要,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俗语中可见一斑。听过一个故事,古代的一名女子,由于不小心,胳膊被男的碰了一下,顿时恼羞成怒,回家后挥刀把胳膊砍掉,由此让人不禁想到古人常说的“男女授受不亲”。

从字面上不难理解,“男女授受不亲”六个字,指的是男女之间,不可以直接有身体接触,甚至坐近点都不行。《礼记》中写道:“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根据史书记载,“男女授受不亲”之礼教,最早在战国时期的《孟子·离娄上》一书中。

齐国政卿大夫淳于髡,以博学多才、善于辩论著称,口才相当了得,与其同一时代的孟子,身为儒家代表人物,知识也非常渊博。有一天,淳于髡与孟子聊天,探讨的正是礼教方面的问题。淳于髡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不假思索地回答两个字“礼也”。

接下来,淳于髡提出质疑,并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嫂子因掉入水里而溺水,此时恰巧被小叔子看到,是否应该伸出援手,把溺水的嫂子救出来呢?(嫂溺,则援之以手乎)不得不说,此问题很刁钻,既然孟子赞同“男女授受不亲”,若小叔子想救嫂子,一定会伸手拉她,这样必然造成身体直接接触。

多数人都听过古代“男女授受不亲”之礼教,却很少有人知道后面一句“援之以手者,权也”,其实这句才是精华。古人的智慧不容小觑,在很多方面并不逊色于现代人,规矩是死的,但人的思想是活的,有些时候,不可拘泥于礼教,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做事,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

回答2:

其实就是说男女之间是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度的呢

回答3:

个人觉得授受不亲指的是不能男女单独见面,不能互相观看。

回答4:

授受不亲指的是不能男女单独见面,不能互相观看。

回答5:

我觉得是因为封建社会不得年轻男女牵手在大街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