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了产假,病假,婚假,还能休年假吗

2024-11-24 03: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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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拓展资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除了一般的法定98天产假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各地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生育女职工奖励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包括三种情况:
1.本单位连续1年;
2.在其他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1年;
3.外单位与本单位连续相加满1年。

回答2:

直接给答案:
1、你自己本身有没有满足年假条件。

2、如果满足条件,看领导批不批;你要是拿规定去跟公司理论,显然不现实;理论支持,公司实际上不一定给。
3、实际上是可以休年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