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是不能继承的,承租人死亡后有户口本上的人选出一个在做承租人。现在的动迁政策,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上海的是新的动迁政策,就是国家只和你承租人谈,动迁款也给承租人,有承租人分配钱,对分配不满意的,自己打官司,打官司的原告被告也是承租人和有户口的人,国家不管你们具体分配的。如果打官司了,按照新的动迁政策,享受过动迁补偿和在他处有房子的,在动迁时就算有户口也是被踢出去不属于安置人口的。也就是说你是承租人的话可以不给她钱,她不满意就去找你打官司,判决的话国家是倾向于你的,但是基于中国的国情,和谐政策,会在调解时法官会提出你给点钱给对方或者在判决时根据实际情况判给对方一点钱,但是不会平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