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因为购房前会有单身证明,购房是你个人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办理房产证也是属于婚前购买,即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婚前财产!
每个地方的法规有所不同,当地为准,所以建议您:
1 先等一等。
2 或是到法律仲裁机构、法院起诉。
3 网上下载《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全文,同房管局协商。
按照人民法院报2010年11月16日公布的《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按照规定,你的房子属于你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你老婆的名字,也不需要她的签字。但是这个规定可能还没有来得及形成房产证办理的相关更改,他们还是按照老规定办事。
参考资料
中国法律网.中国法律网[引用时间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