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
第二十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国税发〔2006〕183号文件就《办法》中“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中的“当期”解释为“定额执行期内所有纳税期”。因此,税务机关只要发现纳税人没有申报超定额税款的,均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补税及相应处理。
按实际发生的销售额*3%税率计算增值税额,自行申报缴纳。
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营业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应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
超出部分=实际经营额-核定定额;
超出比率=超出部分/核定定额;
定额税,也称“定额税率”,是指对单位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收的税。定额税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一般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的产品课征。
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率的3%到主管税务局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