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行政机关做出某行政行为吗

2025-02-28 04: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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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在审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依据不同的情形,作出不同的判决形式。比如,可以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合法的判决。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呢?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由此可见,只有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法院认为显示公平的,才可以作出变更的判决。比如,工商局对一个涉及数额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经营者处以1万元的罚款,法院认为该数额过大,可以直接将数额变更为5000元。对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行政许可等,法院则不可以作出变更判决。

回答2:

可以判决

回答3: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