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第六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设置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条例》草案十四条中规定,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库(位)。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物业,物业管理区域条件允许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新划定车位,满足业主停车需求。更多房产知识,点击左下角“楼盘网”.楼盘网,为爱找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