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对方的二千元垫付应该是住院的押金收条,而不是发票,如果是已经开具的发票的话是不影响出院手续的办理的。目前的情况建议先联系对方配合办理出院手续,万一对方就是不配合,医院方面本身应该是有押金条的底单的,再不行就自行垫付费用先办理出院,然后收好相关单据再统一向责任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