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句谚语: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因此,习惯尤为重要。在道德上形成优良的习惯不仅是个体道德实践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优良道德风尚的重要条件。
一
习惯亦作“习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到:“习,数飞也。”指鸟飞翔时不断地拍翅,引申意为经重复练习而熟练掌握某个动作。“习”有学习、复习、练习、习染、习性、习惯等多重意思。《汉书·贾宜传》中“惯”作“贯”,习惯亦作“习贯”,指习于旧贯,后指逐渐养成而不易改变的行为。在现代社会中,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习惯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表现在个体身上,习惯是经过长期的强化和训练而形成的一种心理定势,是一时不易改变的行为、倾向;从社会的角度看,习惯是一种社会风尚,是一种无形的律法,是一个社会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就民族而言,习惯则是一个民族共同信念和共同意识的表征,等等。
何谓道德习惯?道德习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道德习惯是指在一定社会中,经过长期的民族传统和文化的熏染而形成的特定的道德风尚,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对社会中的群体和个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方式,我们也称之为道德习俗、道德常规或群体道德习惯;所谓狭义的道德习惯也可称之为个体道德习惯,是指社会道德习俗的个体化,是个体在道德实践中经过反复持久的练习而形成的道德上的稳固的心理定势,它包括道德认知习惯、道德情感习惯和道德行为习惯。由于认知、情感上的习惯最终要通过行为表现出来,人们对道德习惯的研究便集中于行为习惯,道德行为习惯几乎成为道德习惯的同义语,是指在实践中经过长期、反复的历练而在个人身上形成的具体的道德行为方式。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的各种各样的习惯是不是都是道德习惯呢?例如,穿鞋时,先穿左脚,再穿右脚;又如,早睡早起的生活习惯。我们说只有那些包含道德内容,具有道德意义的习惯才属于道德习惯。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习惯就都是道德习惯。
从对道德习惯的理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特性所在。第一,行为实施的自觉性。习惯是一种不加思考的行为动作,按习惯行事几乎让行为者的意识参与降到最低,个人经过长期的强化和积累,建立起来的定型化和自动化的条件反射系统使其面临道德情境时可以自觉、熟练地展现道德行为,不假思索地按照社会道德规范去行动,形成道德自觉。第二,形成时间的长期性。道德习惯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循环往复的渐进过程,它需要不断努力和坚持。短期内促成的时有时无的道德行为不具备道德习惯的稳定特性,只有经过长期、反复的强化和训练才能具备心理和行为的稳定性,从而形成某种道德习惯。第三,效力形式的非规范性。社会道德习惯不同于律法,它不以文本的方式存在和流传,而是附着于风俗等非规范性形式,在代际沿袭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发生效力。第四,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从私人空间到公共领域,从生产活动到消费活动,从物质层面到精神层面,道德习惯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民族、地域、发展程度的差异等使各式各样的道德习惯千姿百态地呈现于现代文明之中。
在文化多元并存、个性全面发展的今天,道德习惯的民族性和个体性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俗话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每一个民族都有各自独特的道德习惯,这是各民族传统、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的民族由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各自形成了一套为本民族成员所熟悉和认可,有别于其它民族的特定道德习惯。由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物产资源等自然因素,同一民族生活在不同地域往往也表现出不同的行为习惯。道德习惯的民族性可以导致对同一事物、同一行为或同一现象产生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评价,但这并不影响诸多道德习惯之间的和平共处。每一个民族各自形成了适合本民族生存发展,得到本民族成员认可和维护的道德思想体系和道德行为习惯,它不单纯因经济的发达或欠发达而影响到自身在道德体系中达到的先进或落后、文明或野蛮的水平,它可以凭借自身在道德上的独特性与其他民族相媲美,赢得世界各民族的尊重。在世界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道德的多元化是个不争的事实,对于多元道德习惯的理解和尊重成为各民族应有的态度。
如同民族道德习惯一样,每一个个人也都有各自独特的道德习惯。道德习惯彰显着道德个性,不同的习惯不仅把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人区别开来,也把道德平庸者和道德高尚者区别开来。道德习惯是每个人之所以成为独特的道德个体的区别特征。由于每个人对道德规范的理解不同、注重的方面不同,其所形成的道德习惯也不尽相同。有的人喜欢物质上孝顺父母,有的人喜欢精神上慰藉老人;有的人喜欢经济上的奉献,有的人偏爱行为上的付出;同样是勤俭的习惯,有的人喜欢节衣,有的人则倾向缩食。其实,问题不在于道德习惯多么个性化,而在于对个性化的道德习惯应采取怎样的态度。卢梭认为,在道德方面,只有一条,既适合于孩子,而且对各种年龄的人来说都最为重要,那就是——绝不损害别人。对于一切不损害他人、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持尊重的态度。在道德上,应允许别人有选择的自由,对不同于自己的道德习惯要能理解,只要是在合乎道德要求的范围内。
二
道德行为(德行)和道德品质(德性)是衡量个体道德状况的两个基本方面,一个人只有把反复的道德行为转化为稳定的道德习惯,形成相应的道德品质,才能说明他具有了某种道德水平。在这个意义上,道德习惯是连接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的桥梁,个体道德习惯的形成过程就是外在德行化为内在德性的过程。
在个体的道德生活中,道德行为、道德习惯和道德品质是密切联系的。一定的道德行为反复地表现出来,形成一定的道德习惯,就表现为具有稳定特征的一定的道德品质。道德习惯表现在某种持续的行为中,是个体系列道德行为的综合,一时的、个别的行为不能称为道德习惯;道德习惯的品性化则表现为道德品质,道德习惯是道德品质的行为体现,道德品质是道德习惯的综合表现,可以说,一旦个体形成了某种道德习惯,相应地也就具有了这种道德品质,道德品质正是在道德习惯的形成过程中生成并得以体现的。一般说来,道德行为、道德习惯和道德品质之间是一致的,只有先有了道德行为才能形成与此相应道德的习惯,也才能表现为道德的品质,相应地,有什么样的道德品质才会表现出什么样的道德习惯和道德行为。
就道德习惯和道德行为的关系而言,道德习惯是道德行为的驱动者、定向者和维持者。道德意识是道德行为的内在方面,是控制道德行为的内在机制和动因。在道德习惯的形成过程中,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道德习惯是理性认识、情感体验和意志控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们形成了某种道德习惯,便具有了某种稳定的道德意识和心理定势。由于这种道德意识和心理定势,人们便有了完成相应行为的倾向和需要,顺着这种心理定势,就会产生习以为常后的心安理得,破坏这种心理定势,则会引起内心的不安。如一个惯于行事严谨、认真的人偶尔一次的行为马虎会让他产生内心的不安;只有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地做事,他才会怡然自得。为了避免消极情绪的产生,个人就会主动、自觉地按道德习惯行事,道德习惯就成为一种内控力,驱动着道德行为的发生,成为道德行为的动力源。道德习惯还使道德行为变得容易、轻松并乐于去做。经过千百次重复,习惯已经成为无需意志努力就可以自动完成的动作,这就使行为的发生变得简单、容易而轻松。某种习惯一旦养成,便使人们省去了行为前思考、判断和选择的环节,并能即刻对现场刺激做出直接的反映。例如看到老人上车,就起身让座;有人对你说话,就礼貌地注视对方;要扔瓜皮果壳就寻找垃圾桶;等等。对于养成了良好习惯的人来说,“因为不断应用的缘故,就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用不着思考,也用不着回想。”[1]道德习惯还能够控制行为的取向,具有定向作用。行为发生后具体指向什么方向,仍由道德习惯来把握。不同的道德习惯使行为具有不同的方向,通常,道德的习惯会导致道德的行为,反之,不道德的习惯则会导致不道德的行为,一个在诚实守信习惯控制下的行为总是指向善的方向,而欺骗、背信的习惯只能使行为指向恶。道德习惯控制着实际行为的趋向,并调节着行为活动的全过程。道德习惯具有很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这保证了每一个由此而来的行为都是稳定的行为,它不会因为困难或障碍而轻易放弃,即使是在面临利益冲突或利益诱惑时,也能坚守应有的道德品行。促使道德行为沿着特定的方向坚持不懈,这就是道德习惯的维持功能。
就道德习惯和德性的关系而言,德性通过道德习惯生成和改变。习惯对于德性塑造具有重要作用,个体既是在道德习惯的形成过程中获得德性,也是在道德习惯的变化中改变或毁灭德性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一切德性通过习惯而生成,通过习惯而毁灭。”[2-1]道德习惯养成成为德性养成的先导和前提。自然生成的东西无法通过习惯来改变,如人们无法通过习惯来改变石块下落或火焰向上的自然本性,但后天习得的东西都可以通过习惯来改变,而且必须通过实践形成的习惯来改变,德性的获得便是如此。只有做公正的事情才能养成公正的品质,进行节制才能成为节制的人,表现勇敢才能成为勇敢的人。习惯是行为的无限反复,正是在勇敢的行为多次重复后才成为一个勇敢的人,“而在成为勇敢的人之后,我们就更加坚定和无畏”。[2-2]同样,也是在怯懦的行为多次反复后才成为一个怯懦的人,失去了勇敢的德性。所以,“生成德性的行为也增长着德性,而相反的德性则毁灭德性。”[2-5]对一个诚实的人而言,欺骗应该不会出现在他的身上,但诚实的人并非不可能有一些个别的不诚实的行为,如说假话逗孩子乐、骗取他人的信任等等。一个仁慈的人,也难免抛弃宽厚的胸怀,做一次小气的事。这些仅可视为破例。倘若这些个别的不诚实的、小气的行为不断、反复的出现,那么就不再是例外,而是“去习惯化”,即原有的习惯遭到破坏,并逐渐被另一种习惯所代替。这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因为积习难反,但它确实存在。在一种习惯向另一种习惯转化的过程中,原有的德性遭至破坏,新的德性逐渐生成。这正是中国古人所说的“习以成性”的道理,就是说长期的习惯会造就某种性格,如果习惯好则德性随之生,如果不幸陷入恶习之中,则只有花大气力改正,才能重新培养和成就德性。
三
怎样才能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呢?陶行知先生强调要每日反省,就是要做到每天四问,即第一问:我的身体有没有进步?第二问: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第三问:我的工作有没有进步?第四问:我的道德有没有进步?反省的方法有助于革除不良习惯从而保持良好习惯。儿童教育家陈鹤琴建议要注意第一次。他认为无论什么事,第一次做得好,第二次就容易做得好;第一次做错,第二次就容易做错。的确,人们种种坏习惯都是由于开始做的时候,自己没有及时发现或加以改正,以后就一错再错,最终形成恶习。除了这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外,依据道德习惯的特性,我们认为如下原则是值得坚持的。
1.身体力行的原则。习惯是一种自动化的行为方式,所以要通过在实践中反复的尝试和历练才能形成。所谓“行动养成习惯”,就是强调行动之于习惯的重要意义。“习”就是要反复地学、反复地练,仅仅是“知”而不“行”,单有理论而无实践,习惯终究无法形成,只有经常做某件事,才能形成习惯。这就好比亚里士多德所说,我们必须先进行有关德性的现实活动,才能获得德性。例如,我们做公正的事情,才能成为公正的人;进行节制,才能成为节制的人;有勇敢的表现,才能成为勇敢的人。因此,行动是养成习惯的首要步骤,只有对某种行为的身体力行,才能养成这种行为的习惯。
2.不能破例的原则。良好道德习惯的形成是个长期、艰难的过程。在好习惯尚未扎根于身的情况下,一次小小的例外,就可能破坏将要或已经初步形成的良好习惯。美国心理学家詹姆士形象地把它比喻为饶线团。他说:“每一回破例,就像让你辛辛苦苦饶起来的一团线掉下地一样,一回滑手所放松的,比好多回才能缠绕上去的还多。”[3]从另一个角度看,不能破例的原则即贵在坚持的原则。古人云“从善如登”,说的就是行善就像登山一样艰难,同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也并非易事,它需要主体与自己的私心杂念做斗争,一旦自我要求放松一点,原始欲望就可能作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是在与坏习惯的相互斗争中争夺地盘的。
3.从小培养的原则。古人云“慎始则善终”,培养一个人的道德习惯在小的时候就应注意,长大以后才能有好的结果。如果在幼年时期就好好培养,形成了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则以后只须顺着它继续发展,自然就会终身受益;如果年幼时期没有能够打下良好的基础,习惯成了则不易改,成年以后的道德教育必将事半功倍。有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某个儿童在幼儿园上学,玩过玩具后总是让别人收拾,他的老师没有留心。后来,他换了一个幼儿园,那儿的老师发觉了他的这个坏习惯,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把他矫正过来。我们试想,如果这个教师也像以前的教师一样忽略过去,不给他指出并帮他矫正,恐怕等他长大后就很难形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事善始善终,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等习惯了。
4.注重强化的原则。心理学者认为习惯是经过长期的强化和积累,最终建立起来的一种条件反射系统。美国早期行为主义心理学者桑代克在研究中发现:如果某行为发生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在类似的情境中,这个行为重复的可能性会增加;如果行为的发生伴随着令人不满意的结果,甚至是令人烦恼的,那么该行为的重复率就很低。桑代克的这一发现对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和不良行为习惯的矫正很有启发。那就是,对于道德的行为要多给予鼓励、表扬或奖励,即正强化,以增加其重复的可能性;对于不道德的行为则要给予指责和惩罚,即负强化,以降低该行为的重复率。如果恰恰相反,当道德行为得不到鼓励和表扬,还可能遭到打击或责怪时,要想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就难上加难了。
四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任何道德习惯都是一点一点形成的,所以不要轻视细微的事情。因此,我们主张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着眼,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不破坏公物、不大声喧哗等基本文明习惯的培养做起。我们习惯地认为,一个不讲文明礼仪的人怎能成为一个道德高尚之人,就像不经过一块砖、一片瓦地慢慢砌垒怎能造成高楼大厦一样。但是一个拥有良好行为习惯的人就一定会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吗?通常,一个彬彬有礼、举止文明、言谈不俗的人被认为是一个有教养的人,一个对爱情忠贞、家庭负责的人被认为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一个办事尽心尽职、积极进取的人被认为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人,然而,在这样一些有着良好的行为习惯的人中往往也存在骗子、贪官、杀人犯,和从骨子里藐视社会、充满邪念甚至想毁灭人类的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那是因为虽然这样的人日常的具体行为由习惯系统在起作用,可思想意识却为另一套价值观系统所控制。如果个人具体的道德行为习惯不为一定的价值观、人生观所统摄,他只能表现出某些条件下的行为优良以及某些场景中的品性淳良,他展现的只能是道德品行的某些侧面或片段,而无法体现道德的全貌,最为重要的是,他还不具有健全、高尚的道德人格。可见,尽管道德习惯的培养对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极为重要,然而,要想成为一个真正有德性的人,一个德行高尚的人,仅仅进行道德习惯的培养是不够的,它还需要和相应的价值观的教育相配套。因此,让价值观系统统摄习惯系统,让讲文明、懂礼貌、诚实、守信、勇敢、自强等道德行为习惯在追求平等、自由、公正、人道观念的指引下习得并表现,才能真实体现道德习惯对人的真正价值。只有这样理解,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一个道德沦丧者也是一个行为习惯优良者,一个道德高尚者也同时是一个不拘小节的生活者。
可见,文明礼仪等道德行为习惯的获得还只是道德学习实践的基础部分,它是搭建道德理想性大厦的基本平台,没有这个平台,大厦难以建立,所以它很重要,我们不能忽视;也正因为它是基础的,所以仅有它还远远不够,在其之上,我们还必须进行价值观的引导和教化,这样才能使大厦根基扎实、巍然耸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