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同时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管治澳门的权力,葡萄牙共和国结束统治澳门的一系列事件。
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应邀访问中国,同中国总理赵紫阳就解决澳门问题进行友好磋商。双方都认为解决澳门问题时机已经成熟。
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澳门地区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扩展资料:
香港、澳门回归条件:
前提条件:改革开放实行后,中国的综合能力日益增强,同时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政策因素: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
法律依据: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
群众基础:港澳同胞的爱国意识强烈,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渴望回到祖国的怀抱;
准备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香港澳门回归意义:
1、中国人民洗雪了百年国耻,标志我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2、为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生动的范例,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3、有利于祖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促进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4、为解决国际上的争端提供了一个范例、一种模式,对世界和平解决争端作出了贡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回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澳门移交主权
香港是1997年7月1日,澳门是1999年12月20日
1997和1999
1997.7.1和199912.20
澳门
1999年12月20日
香港
199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