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名下所占的房产份额,在父亲百年之后,子女应当有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好:只要有你父亲的名字,日后就属于遗产,哪么母亲、弟弟、妹妹都有继承权。为此建议你与父亲协商,尽可能去掉父亲的名字,然后给父亲打欠条,把父亲买房花的钱写清楚了,尽快还给父亲,这样处理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