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的合法的做法,就是向村委会反映,然后反映到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现在施工到了这个阶段,已经很难修改了。如果把这桥梁升高2.5m,就要改造约200多米的桥梁段,涉及约40个立柱必须升高。
当然,难以修改并不是不能修改,只是要花更多的钱而已。关键看村里、政府的态度如何,如果足够强硬,是可以迫使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追加投资的。
从技术层面说:
1:在目前的情况下,为满足桥下净空,必须下挖桥下,以达到净空,在路基和河之间设置支挡工程,拦住河内的水。
2:若桥下人力车较多,可采用较缓的坡度进行开挖。
3:桥下积水,可以设置排水沟,将水排至路基以外标高较低处。若排水困难,可设置蒸发池汇集桥下积水。如排水实在困难,则可以在桥下先开挖供车辆通过满足净空的行车道,在行车道两侧设置顶面高于积水水位以上的供行人和平板车通过的专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