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快递服务》标准,您的起诉胜诉机会很小,因为快件的受益人是委托发件人,也就是说您有什么问题可以找卖家,卖家可以找快递公司。这样才合逻辑,以我的估计,您的包裹应该是卖家私自联系快递公司退回了。快递公司应该不可能私自签收您的货物,这样快递公司内部的罚款很严重的,他们会得不尝试,他们根本没必要这样做。所以建议您找卖家解决好这个事情才是根本,因为卖家有义务将货物安全寄到您手中,如果是卖家故意随便找人签收都可以的话,那不乱套了啊!!!!!!!!!!来自圆通快递内部人员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快递公司住所地法院参考如下法条起诉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这件事看来,主因应该是卖家不耐烦你的爽约--不要强辩过年这个理由,那是你的个人原因,如果你私自都可以放假的话,那几个工作日到帐这种事岂不是儿戏?
如此,卖家通过其个人渠道要求快递公司与其获益。
二来,这件事,圆通快递负有相当的责任。因为最终伪造证据人很可能是YTO的人员或其直属关联机构人士。目前的快递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真空,任何快递,即使是EMS和DHL也不一定要求本人签收--即使是非本人出现,也可以签收件人姓名,这个现象很普遍。
而你提到的根据笔记查验是有章可循的。
按快递公司免责条例,一旦货物单签字,便表明该笔运送已完成--即使签字后当场开箱发现货物损坏,也不能找快递公司索赔!而几乎所有的快递员都被公司指派,要求“先签字后开箱,否则货物拖回其本部,不予交付”!
如此的霸王条款,在国内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让快递行业已成铁老大,油老大之后又一个大爷般垄断!那么相反,没有签字,即告运送未完成,当然可追加诉求。而且要追究伪造责任!
不过,坦白地说,国情如此,你可量力而行。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在这个官司上,生意不是一天做成的,计算得失最重要。
这个责任应该是卖家.因为他在用这个快递前,就该查清楚你当地是不是派送范围.
我以前买过的店家,都是查清楚我们这儿是申通的派送范围才送的.
你要赶快到淘宝上退货退款.如果再不去,可能真的全额给卖家了哦!
证据很简单!
1,问快递公司你于几月几日几时签收?在哪交货的?
2,签收单有两联,有笔迹为证,是你笔迹么?
你可以先投诉淘宝!如果时间闲,可以一起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