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发行价格(也称行市)是指在一级市场中,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时的价格。股票的票面价值确定后,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依据市场利率、证券的利率水平、发行者的信誉及发行公司资金供应情况来确定。当发行价格与票面价值相等时,为平价发行;当发行价格高于票面价值时,为溢价发行;当发行价格低于票面价值时,为折价发行。
一、平价发行
平价发行也称为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如某公司股票面额为2 元,如果采用平价发行方式,那么该公司发行股票时的售价也是2元。由于股票上市后的交易价格通常要高于股票面额,因此绝大多数投资者都乐于购买平价发行股。
股票的平价发行
平价发行在股票发行中很常见,如在日本,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其票面价值,因此票面价值便成了发行价格的最低限价。股票平价发行的优点在于发行者只需支付规定的手续费给承销商,就能收到股票票面价值总和的资金,成本低,发行简单。但是,平价发行要求公司有较高的信誉。因此,对新成立的公司来说,平价发行股票很难顺利完成。在西方,信誉高、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常常平价发行公司股票。
债券的平价发行
平价发行在债券发行中也比较较常见,发行者按事先规定的债券面额获取资金,并按既定的面额和利率偿还本息,成本低,发行简便。但是债券平价发行同样要求发行者有较高的信誉,同时,债券利率必须高于银行利率。
二、溢价发行
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超过了票面金额,则被称为溢价发行,至于高出票面金额多少,则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根据《证券法》第28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这种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体制,发挥了市场作用,由市场决定价格,但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
溢价发行又可分为时价发行和中间价发行两种方式。
1、时价发行
时价发行也称市价发行,是指以同种或同类股票的流通价格为基准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公开发行通常采用这种形式。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当一家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通常会根据同类公司(产业相同,经营状况相似)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表现来确定自己的发行价格;而当一家公司增发新股时,则会按已发行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水平来确定发行价格。
2、中间价发行
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我国股份公司对老股东配股时,基本上都采用中间价发行。
溢价发行的优缺点
对发行人来说,溢价发行可以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降低筹资成本。它不仅让发行者获得按票面金额计算的资金,而且给发行者带来额外的溢价收入。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发行价太高,则意味着投资成本增大,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购买热情。对承销商来说,发行价过高也增大了承销商的发行风险和发行成本。
三、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又称低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额打一定折扣后发行股票,折扣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发行公司的业绩和承销商的能力。如某种股票的面额为 2元,如果发行公司与承销商之间达成的协议折扣率为3%,那么该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1.40元。经营状况好则折价少,反之则折价多。折价发行适用于信用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股票
目前,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除了新成立的外,很少有按折价发行股票的。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和中国一样,在日本、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价值。
之所以不允许是因为这种发行价格会使公司实有资本少于公司应有的资本,致使公司资本中存在着虚数,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
是的,比如说C股票明天发行,发行价是20元,那么你申购的时候就是要按照20/股的价格申购,如果你中签了,那么会按照这个价格扣除相应的金额。
等到你中签的新股上市了,当天可能涨也可能跌,如果涨了你就赚钱了。如果跌了,就是赔钱了。
新股中签的时候是不受任何费用的,等到你卖出的时候需要收取佣金、印花税,如果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还要收益过户费的。
对,新股申购的价格就是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9块钱,申购价就是9块
但买入就要看你在什么时候买入了,上市以后的价格由市场决定
是的,打新下单就报发行价
不一定,跌破的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