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念、做、打是戏曲表演中的四种艺术手段。同时也是戏曲演员表演的四种基本功。通常被称为“四功”。
“唱”,指的是唱功。“做”指的是做功,也就是表演。“念”指的是念白。而“打”则指的是武功。 戏曲演员从小就从这四个方面进行训练培养的,虽然有的演员擅长唱功(唱功老生),有的行当以做功(花旦)为主,有的以武打为主(武净)。但是要求每一个演员必须有过硬的唱、念、做、打四种基本功,才能充分发挥作为歌舞剧的戏曲艺术表演的功能。更好的表现和刻画戏中的各种人物。
唱指歌唱,念指具有音乐性的念白,二者构成歌舞化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歌”;做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打指武术和翻跌的技艺,二者结合,构成另一大要素的“舞”。
唱是戏曲的主要艺术手段之一,学习唱功的第一步是喊嗓、吊嗓,扩大音域、音量、锻炼歌喉的耐力和音色,分别字音的四声阴阳、尖圆清浊、五音四呼,练习咬字、归韵、喷口、润腔等技巧;但唱更重要的则是善于运用声乐技巧来表现人物的性格、感情和精神状态,通过声乐的艺术感染力,表达剧中人的心曲。
念白与唱互相补充、配合,也是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重要艺术手段。演员从小练基本功,念白也是必修课之一。戏曲念白大体上可分为两大类,即韵白和散白,都是经过艺术提炼的语言,具有节奏感和音乐性,铿锵悦耳,与唱相互协调。
做功泛指表演技巧,一般又特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是戏曲有别于其他表演艺术的主要标志之一。演员在创作角色时,手、眼、身、步各有多种程式,髯口、翎子、甩发、水袖也各有多种技法,灵活运用这些程式化的舞蹈语汇,以突出人物性格、年龄、身份上的特点,并使自己塑造的艺术形象更成功。做并不是纯技术性表演,而是各具特点的内涵与表象,一举手,一投足,既有内心的体验,又能通过外形加以表现,内外交融,得心应手,全为塑造形象服务。
打是戏曲形体动作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武术的舞蹈化,也是生活中格斗场面的高度艺术提炼。一般分为把子功和毯子功两大类。不仅要有深厚的功底,而且还必须善于运用这些难度极高的技巧,准确地展示人物的精神面貌和神情气质。
唱念做打是戏曲表演的特殊艺术手段,四者有机结合,构成了戏曲表现形式的特点,是戏曲有别于其他舞台艺术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