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大公司都采用这种方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实际上你和派遣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派遣公司与上市公司签了派遣用工协议,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上市公司属于用工单位,以后发生劳动争议,你是与第三方的派遣公司仲裁的。如果干的好,还可以被上市公司做为正式员工,加油咯
是劳务派遣,具体待遇一样可以通过合同约定。
但有一个最关键的就是,你和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合同,所以你是人力资源公司聘请的员工,是由他发工资给你,以后若发生什么纠纷,你也只能找人力资源公司。上市公司和你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只不过算是他向人力资源公司借用的劳动力,
上市公司这样做可以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这样你的保险,乃至以后的退休金与他毫无关系。
简单的说,你其实是人力资源公司的员工,而不是上市公司的员工。
就是劳务派遣制,这个公司A为了节约用工成本,花点钱请外部人力资源公司B招人并到A公司工作,但实际上这个员工是B公司员工,只享受B公司的福利待遇,但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与A公司同样职务的正式员工一模一样,工资每月由A发给B,B再扣除一部分发给员工。
劳务派遣制员工通常在A企业有种二等公民的感觉。但如果对收入认可的话,也可以签,先混熟悉了,将来找关系转正,或者混工作经验,然后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