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个人的哪些财产?

2024-12-15 14: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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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个人的以下财产: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回答2:

单位如果确实倒闭,则要看其之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比如一般来说(一般来说)分公司就没法人资格,它的总公司就要管(相当于总部和分支);如果是子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和母公司在法律上关系比较远(财务独立什么的)。
如果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那么一般不能把其上级一起执行。除非你能证明其破产或侵犯你的行为,是其上级导致的,这样可以以侵权另行起诉。

个人已经结婚的,也只能执行其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个人的部分,除非能证明其欠债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而且这种执行法院会留出他们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的财产和费用。

回答3:

可以把他的上级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对于个人,可以执行他们的共同财产中属于他个人的那部分。

回答4:

所有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均可能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