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公司要求转为劳务派遣合同,我该如何应对??

2025-01-04 09:25:3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看你自己协商了,根据新劳动法相关条款,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你要是还想在这单位干,谈好了待遇就签,不想干了就拿补偿金走人。

回答2:

不知道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几年了?改成劳务派遣工,你以前的工龄劳务公司不的给你算,从现在算起。我们单位就是这样,马上都要八年了,全部转成派遣工,又干两年十年了,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候去问,劳务公司说,以前的他们不管,工龄从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开始算,只给我们算三年

回答3:

如果可以解决就业岗位,为什么不尝试哪?劳务派遣也是合法的就业途径啊,要不劳动合同法作为很重要一项规定?

我建议这位朋友仔细考虑饭碗要紧还是其他要紧,我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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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还是签合同

回答5:

跟他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