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判给了母亲,年满20岁,还可以向父亲索要生活费吗?

2024-11-24 05:46:0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父母都有义务承担生活费。如果父亲一方不支付,可以以这个孩子的名义向其索要,母亲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回答2:

可以。但要协商或起诉。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如果需要做出准确判断,最好面谈并提供相关材料。

回答3:

当然可以
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 即使当时人年满18周岁 法定的监护人还是需要给予生活上的帮助

回答4:

他妈妈可以以他的名义向他父亲索要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