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第60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或者转借.....的,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不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税务登记证就是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行为,只要他们执法程序没有错误(像检查时要出示执法证、检查证,罚款前要有《告知书》、《决定书》等),他们罚款4000元是合理的,
不合理。但是打官司你也赢不了的。有钱还不如找找关系,托托人呢。祝你好运了。
题目不完整,无法判断。
有证要悬挂在明显的位置,不在店里更不行,他们有意要整顿你,会有理由的,劝你别打官司,劳民伤财,最后即使你赢了,又能如何,还在他们手底下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