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外贸高手请进!关于退税,核销有效期的问题!!

2024-12-19 11:53: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80天也不是强制性执行的,有的合同执行几年,那不是核销不了了?呵呵!其实核销是可以再延期的,得补交说明,不过我觉得还是催促外商更好!
您可以告知客户,我国政策规定,如果出口货物在报关之日起(您可以把报关单传给对方)180天内不能全额收汇,就不能核销(cancel the record in the government),不仅公司在政府机构中存在这一污点,还将收到有关部门的罚款。
总之,说严重点好!如添加“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收汇,产生的损失将由贵司承担”条款等!

回答2:

实际上他们国家也有类似这种退税的政策。
你就跟他解释说你们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收回的货款要在出口90天内向国家外管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只有核销了,才能在出口180天之内去国家税务局办理退税。
你对他讲退税就相当于国家的优惠政策,比如你们出口货值是10000美金,出口以后国家会退给10000美金的百分之几给企业。他一听说税务局要给你们退百分之多少的钱就明白了,我们以前有韩国客户,他们全明白,因为韩国也有这种政策,好像大部分国家都有。

回答3:

你可以向客户说:
这是我们国家的外贸政策,如果逾期不能收回货款外汇,政府将惩罚我们,直至撤销我们的外贸经营资格。我也将被老板炒鱿鱼,你愿意看到我被炒鱿鱼吗?

回答4:

你跟客户说核销单退税有效期为180天 如果在有效期内不付清货款 核销单将不能退税结汇 所以让他们早点付款 你们好吧核销单寄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