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的婚姻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我的母亲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如果无效,母亲以没有抚养能力,那父亲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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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规定,患有生理疾病和精神病以及三代血亲严禁结婚,但是姐姐的病是轻微的精神病,而且不是先天的,可以通过申请结婚,母亲有义务照顾子女到可以独立(比如18岁或者有独立的收入和固定的生活来源),因为你给的条件不完整,所以不好判断是否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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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如果没生活来源而且患精神病比较严重的话,亲生父母都有监护的权利和抚养的义务
无效,
那就要看你姐姐结婚的时候是否自愿而且神智清楚.
如果是, 那婚姻是有效的. 对于成人, 父母法律上没有抚养义务. 真的有病, 如果父母不养, 那就是国家社会低保福利养.
患有精神病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根据婚姻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结婚。因此此婚姻无效。
此外对于你母亲没有抚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抚养权进行重新分配,可以考虑适当分配你父亲适当抚养义务,。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姐姐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不属于禁止结婚的理由,所以他们的婚姻是有效的。婚姻有效自然你的母亲就没有抚养义务,因为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但不排除男方在合理时间提出离婚,如果是婚前患病,婚后经久治不愈,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