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 第23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 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进行处罚法。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的,属于自诉案件,由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的,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需要注意的问题: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法律界定。关于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一般来说较易区分,但在司法实践当中,由于各种案件的复杂性,有时也难以认定。比如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以及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问题。如何 区分界定,要本着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时的主观心态,是具有伤害的故意还是具有杀人的故意。凡明显具有伤害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凡明显具有杀人故意,实施伤杀人行为的,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故意的内容不确定,应按照实际造成的结果来确定犯罪的性质。在实践中,应查明:(1)行为人使用的何种犯罪工具?该犯罪工具是预先选择的还是随手取得的?(2)打击的部位在哪里?是否要害部位?(3)打击的强度如何?(4)犯罪行为有无节制?(5)犯罪的时间、地点和环境如何?(6)行为人对死亡结果表现出何种态度?是否实施抢救?(7)有无犯罪预谋?(8)行为若和被害人平时的关系如何?然后综合各方面的全部事实进行认定。
司法实践中多数以伤情作为区分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还是行政责任。
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的不构成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于轻伤有时也适用刑事自诉的方式,如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不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就撤销案件。
但是,重伤、死亡的故意伤害罪是绝对公诉案件。
故意伤害罪怎样认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