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的问题我的结论是:保险公司车损险中没有指明人为纵火是责任免除,所以你应该可以找保险公司赔付,但是你将要填写一份代为追偿书即如果找到纵火者保险公司将取代您的追偿权力。
但是现实中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或是拖时间等公安机关破案之后由您自己找纵火者追偿;对于这样您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保险公司是以条款中“他人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这个项目来作为拒赔理由的,但是你确定投保单是否由你本人签字,如果是否,你可以告知保险公司,他们未尽到告知义务,你可以起诉,如果是你本人签字,你只能接受。
你的车应该由纵火者赔付的.
保险公司关于火的保险条款有自燃和火灾
你别人纵火是保险公司免赔的.
1.车损险的保险责任: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业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您的车损为纵火,不属火灾,也不属自燃。
2.保险公司赔偿都是按照:“先定责,后定损”的标准来赔付的,你的车损属于他人人为造成的损失,明显责任在于别人,所已保险公司可以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