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征税深度的税法要素是税率,是单位税基应征税额的比例或标准,指构成一国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尤其是构成税种的基本元素,也是进行税收理论分析和税收设计的基本工具。税法要素的内容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为税收制度的基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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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制度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中国政府对国民经济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解读广州亚运税收政策,必须首先对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及其结构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我国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实行分税的财政管理体制,把所有税种按其特点和属性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在省级及其以下建立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机构,为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目前中国已初步确立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框架,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1)商品劳务税类。这类税收是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按照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数量)、营业收入和进口货物的价格(或数量)征收的,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和关税等5个税种。
(2)所得税类。这类税收是在收入分配环节按照企业或个人取得的所得征收,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2个税种。
(3)财产税类。这类税收是对纳税人拥有和使用的财产征收,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8个税种。
(4)其他税收类。这类税收是难以归于以上三个主要类别的税收,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烟叶税等5个税种。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筵席税已下放给地方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征收,各地实际己停止征收。
另外,燃油税已设立税种,但尚未开征。 除了税收以外,国家规定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有3个:教育费附加、矿区使用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费。
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是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