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玻璃的使用部位、品种、规格及性能要求。1、下列部位应使用安全玻璃:(1)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距离可踏面高度0.9m以下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0.5m的落地窗。(2)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3)玻璃幕墙、无框玻璃门。(4)天窗、采光顶、雨棚。(5)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6)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杆和内天井栏杆。(7)易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