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公元前390—338年)
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战国策》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商鞅
公元前338年,商鞅因被诬告谋反被追杀。他四处逃亡,逃到边关想住宿一晚,结果所有店家均因害怕被“连坐”而将其拒之门外。他想要逃到临近的魏国,魏人因他不守承诺攻魏不愿收留。最后他不得不回到自己广阔的封地商邑,并组织兵士抵抗秦军,但终因寡不敌众惨遭失败,最终被秦惠文王施以最残酷的刑罚——车裂,并灭其九族。
古往今来,几乎任何一次社会变革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商鞅被处以极刑,可能是“商鞅变法”所付出的最为沉重的代价。以改革变法著称于世的一代政治家商鞅,最终“作法自毙”,死在自己制订的刑罚之下。尽管如此,商鞅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成为不可逆转的社会必然趋势,秦惠王和以后几代君主都继续推行商鞅的新法,使秦国获得持续发展,为秦始皇日后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出生于公元前390年,在历史上属于战国中期。虽然商鞅是在秦国推行变法,但他却出身于卫国贵族,原名公孙鞅,也称卫鞅。当他在秦国立下汗马功劳之后,秦孝公将商地15邑赏给他,公孙鞅便因自己的封地名被后人称为商鞅。司马迁在《史记?商鞅列传》中说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可见他从小就十分关注治国之策。商鞅受早期改革家的影响很大,如李悝、吴起等人,尤其推崇李悝,并将其《法经》视为经典。
学有所成之后,商鞅最初作了魏国宰相公叔痤的家臣,深受赏识。公叔痤十分了解商鞅的学问和才干,临死前曾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庆幸的是,魏惠王对此并不以为意,这虽使他日后深为懊悔,却使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个伟大的政治家。
公叔痤死后,商鞅得知秦孝公颇具雄才大略,正在征召求贤,就来到秦国。在秦孝公亲信的引荐之下,与秦孝公畅谈治国之法,深得孝公心意,很快得到赏识和重用。在孝公的支持下,商鞅于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分两次进行了革新变法。
任何变法和革新都是一次治国方略和利益关系的重组,这就难免会遭到原有利益集团的反对,商鞅变法也不例外。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贵族反对变法,提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认为效法古人之法才不会有过错。对此,商鞅针锋相对的以“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观点将其驳倒,提出应根据时代的发展制定法令和礼制。当守旧势力撺掇太子触犯新法时,商鞅断然惩罚了太子的两个师傅,为新法建立了权威。
扫除障碍之后,商鞅的新法开始在秦国推行。为了加强君主专制统治,增强法律的权威,商鞅重新颁布了法律,强调“依法治国”,主张轻罪重罚,并在李悝《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连坐法,杜绝了包庇罪犯的现象,而他日后因此法陷入绝境大概是他始料未及的。
商鞅变法主要是剥夺了贵族的权利,虽然有利于百姓,但是这个变法并没有最终成功,是因为他阻碍了贵族们的利益,而且商鞅变法他颁布了法律,这是一个质的跨越。
商鞅变法可以说是直接促进了秦国的强大,为秦国一统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变法的残酷性也是其中的大弊病。
我认为商鞅变法在当时来说,是比较先进且合适的法条了,它不仅废除了井田制还实现了土地私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