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供水公司进行承担。
以青岛市为例,依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户总水表应当按规定定期校验,其正常检修、更换,由供水企业负责;用户损坏的,由用户赔偿。
用户对进户总水表计量有异议需校验时,由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单位按照计量鉴定规程进行校验,用户预交校验费。校验合格的,不退还校验费;校验不合格的,当期水费多退少补,由供水企业承担校验费。
扩展资料:
城市供水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共供水设施损坏、漏水,应当立即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市供水管理部门或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实施检查、抢修。
2、按城市规划建设的水表池及用户用水设施的产权为房屋产权者或投资者所有,由其产权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根据国家物权法规规定,自来水表后到入户前这段管道漏水应该由业主自行承担,因为表前和表后是界定分界线,表前属于自来水公司(包括水表)。表后的管道应该归属你自己负责任,所以维修费用应由你承担。谢谢!供你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