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能不能相当于劳动合同?

2024-12-28 03: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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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就业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就业协议之后签订的,也可以说是就业合同的一个接续,劳动合同的签订,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约定权利义务,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劳动场所,社会保险等以及有关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相关内容,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回答2:

这要看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实质,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协议中有上述条款可以作为具有劳动关系的依据。

回答3: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概念。就业协议是指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二者有很明显的区别。具体的内容,我之前在一个公众号 零点讲法 里面有看到过,现在摘录如下:

音频参考资料:就业协议和录取通知书可以替代劳动合同吗?

回答4:

不一样啊。这样咋上保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