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2024-12-21 13: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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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
想把档案调离本市,就先到它市找到工作接收单位(即找好下家)。该“下家”如有人事管理权限,直接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聘用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如“下家”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可持该接收单位的聘用合同书或录用证明、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中心申请个人档案人事代理托管。“人才”接受托管申请后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同样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给发函的“人才”就可以了。
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以为找到工作接收单位,档案既可转移;而户口就不一定了,很多单位,如私营、民营等小型单位(企业),他们可以聘用,但不能解决户口问题。
暂时动用档案,年后再还回可以。前提是档案可以随着工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