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业主因物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停水、停电催交。物业的行为已触犯《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小区物业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物业的行为已触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
扩展资料:
民法典的介绍如下:
在物业服务管理领域,草案加强了对业主权利的保护,明确规定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此外,凡涉及《物权法》中需全体业主表决的事项,草案中均以“参加表决”这一表述予以替换。
这意味着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有望降低。尽管草案从提请初次审议到最后出台仍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最终这些表述能否被保留仍有待观察,但这至少意味着,立法者已经关注到实践中的种种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中国民法典诞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评论员观察: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民法典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为18℃±2℃的原因:
室内温度过高时,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由于散热不良而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就容易患伤风感冒。
研究证明,冬季室内适宜温度为17℃至22℃。如果室内温度经常在22℃以上,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昏脑胀。